关键字:肥料  化肥
关于做好2015年种粮大户和种粮家庭农场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0-23 17:33:35      阅读数:

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农业局(农委):

  2015年种粮大户和种粮家庭农场补贴资金已于近期拨付,为确保资金及时、安全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事项

 

  1、补贴依据。种植小麦的,以小麦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种植单季水稻的,以水稻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

 

  2、补贴标准。对种粮大户和种植粮食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50亩以上、200亩以下的,每亩补贴60元;200亩及以上的,每户限额补贴1.2万元。

 

  3、补贴形式。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发放到适度规模经营者存折账户。

 

  4、补贴用途。各市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鲁财农〔201526号),引导种粮大户和种植粮食家庭农场,将补贴资金用于发展粮食规模生产经营。

 

  二、申报程序

 

  资金发放按照“户申报、乡初审、县复核、市备案”的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种粮大户或种粮家庭农场向所在乡镇农业(经管)部门提交申请;乡镇农业(经管)部门初审合格后,会同乡镇财政部门到种粮大户或种粮家庭农场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并收集、保存公示影像资料,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核实;县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核实后报市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三、时间安排

 

  各市要在11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请于1215 日前报省财政厅、农业厅。

 

  四、工作要求

 

  各级要高度重视对种粮大户和种粮家庭农场补贴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农业部门要准确界定补贴对象,认真核实种粮大户和种粮家庭农场的户数、种植粮食面积,并严格申报、公示等程序。财政部门要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和发放到位,加强资金监管,对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厅

 

20151016

 

转自:山东农业信息网

潍坊诸城惊现“地瓜王”重达22.8斤! 潍坊诸城惊现“地瓜王”重达
  潍坊诸城被誉为“舜帝之都”,是舜文化的发祥

2017-11-16 09:26:48

2017年11月16日:国内尿素价格市场行情日报 2017年11月16日:国内尿素价
  2017年11月16日:国内尿素价格市场行情日报,今日国内尿

2017-11-16 08:51:18

2017年11月16日:国内磷酸一铵价格市场行情日报 2017年11月16日:国内磷酸一
  2017年11月16日:国内磷酸一铵价格市场行情日报,磷酸一

2017-11-16 08:50:35

2017年11月16日:国内磷酸二铵价格市场行情日报 2017年11月16日:国内磷酸二
  2017年11月16日:国内磷酸二铵价格市场行情日报,二铵企

2017-11-16 08:49:43

2017年11月16日:国内氯化钾价格市场行情日报 2017年11月16日:国内氯化钾
  2017年11月16日:国内氯化钾价格市场行情日报,国内氯化

2017-11-16 08:48:51

2017年11月16日:国内硫酸钾价格市场行情日报 2017年11月16日:国内硫酸钾
  2017年11月16日:国内硫酸钾价格市场行情日报,国内硫酸

2017-11-16 08:4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