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春雨肥业公司收到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单》(NO.4511040053)和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传送的《检验报告单》,春雨肥业公司受检产品的13项受检项目均达到质检标准,产品检验结果为合格。
本次检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委托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为主检单位进行检验,检验日期为4月17日,春雨肥业受检产品规格为【复混肥料 50kg 高浓度 总养分≥48%(18-10-20)】。抽检依据为强制性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18382-200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2011年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春雨肥业公司产品受检项目为总养分质量分数百分率、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粒度、氯离子质量分数百分率、总氮含量、有效磷含量、氧化钾含量,以及受检产品的总养分含量、单养分含量、含氯标识、生产执行标准号共13个项,各项抽检结果均达国家标准。
此次抽检结果的公布,无形之中有力的验证了春雨肥业公司产品多年来质量稳定、品质如一的信诺,彰显了春雨肥业讲诚信、重信誉的高度社会责任感形象,同时也可为广大农民放心选购使用提供了强有力的事实依据,也势必对春雨肥业形象和品牌知名度进一步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市场产品的监督管理,确保流通产品的质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2月份发布了2011年第17号公告,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国市场范围内的各类产品进行了专项抽检,并将各类产品抽检结果予以社会公示。
在本次肥料专项抽检过程中,部分因肥料企业产品抽检不合格被予以曝光。
此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1、个别产品养分含量不合格。总养分含量是复混肥料产品最主要的技术指标,含量过低会造成施入土壤后产品供氮磷钾强度不足,不能满足作物生长对养分的需求。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在原料配比时压低各种原料的投入量,生产控制不当导致养分指标不合格。
2、个别产品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不合格。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也是复混肥料产品的重要技术指标,百分率过低,无法快速满足作物对磷素养分的需求。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3、个别产品水分含量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5063-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对水分含量有明确的规定,复混肥料水分含量低会影响养分含量。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生产过程中烘干处理技术不过关,致使水分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复混肥料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复混肥料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在此提示消费者,购买化肥需要注意三大事项。第一要看资质、品牌。许多假冒伪劣化肥以相对便宜的价格吸引农民,在选购化肥时千万不可贪图一时便宜而购买价格低廉、粗制滥造的劣质产品,要选购拥有合法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到正规的销售网点选购。第二要看包装是否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进口肥料是否有国内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是否标注含氯。第三要看产品质量,是否有质检报告或化验单,并看化验单的化验时间与出厂时间是否一个批次,并要对说明书的内容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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